中國少數民族語言的使用人口總體上要少于少數民族的人口。據全國人口普查資料(2000年)和有關文獻的數據,中國略多于50%的少數民族人口,即約有5800萬人使用本民族語言。少數民族語言主要使用于本民族聚居地區(qū),不同民族語言之間的使用狀況存在著很大的差異。根據語言的使用范圍和使用層次可以將中國的少數民族語言分為四類:
?。?)有傳統(tǒng)文字并且在全民族地區(qū)通用的蒙古語、藏語、維吾爾語、哈薩克語、朝鮮語等5種語言。這些語言在本民族地區(qū)的各種社會領域可以比較充分地使用,具有地方法規(guī)明文規(guī)定的語言地位。這5種語言的使用人口近2000萬人(蒙古族和藏族有一部分人口不使用母語),占蒙古、藏、維吾爾、哈薩克、朝鮮民族2280萬總人口的90%左右。
?。?)1949年以后政府幫助創(chuàng)制文字或改革文字的13個少數民族使用的壯、苗、布依、侗、哈尼、黎、傈僳、拉祜、佤、納西、羌、土、景頗、載瓦等語言,以及有傳統(tǒng)文字的彝語、傣語、柯爾克孜語、錫伯語等語言,這些語言在民族地區(qū)的各種社會場合有限地使用。多數新創(chuàng)制或改革文字的語言,即使在民族自治地方也很少或基本不用于正式場合。這18種語言的使用人口約3400萬人(苗、侗、羌、土、錫伯等民族中有較多的人不使用母語),占這17個民族總人口4548萬人的3/4左右。
?。?)上述以外的29個少數民族使用的約100種語言。這些語言都沒有文字,在正式場合基本不使用。這類少數民族語言的使用人口約500萬人,占這29個民族總人口1515萬人的1/3左右。各少數民族中都有部分人轉用其他語言,其中轉用漢語人數比例較高的民族有土家族、赫哲族、鄂倫春族、仫佬族、保安族、毛南族、瑤族、白族。
(4)滿族、回族、畬族、仡佬族的全部或絕大多數人口歷史上已經使用或轉用漢語,這4個民族的總人口達2179萬,仍然保留母語的人數極少,總數不到1萬人。
參考資料:
1.《中國語言地圖集(第2版)》商務印書館2012
2.孫宏開:《中國的語言》商務印書館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