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舉行的第9期“民文沙龍”活動,深入探討了“民間的是精英的?——民族民間文學‘演述者’的再認識”這一話題。
引言人張多博士以“演述者”為視角,審視了民間文學中的“民間”這一概念,并以“重新認知演述者”作為本期民文沙龍討論的話題。他認為,“民間”在主流文學研究的話語中,往往被想象為一個均質的群像,具有和“人民”“勞動人民”“大眾”“通俗”等概念相似的話語功能。但事實上,民間文學中的“民間”這一術語是一個充滿多層次的復雜概念。有時,“民間”概念的歧義實際上是不同的文學觀造成的,而這種文學觀差異的焦點恰恰在于對“演述者”的認知。
張多從3個視角說明了這一問題:“職業(yè)”和“業(yè)余”的辨析,許多民間文學的演述者對于民間文學的演述并不是生活中的業(yè)余愛好,他們的演述經過漫長、嚴格、系統(tǒng)的訓練而臻于成熟,因而他們的職業(yè)化程度并非不如作家;“口頭”和“書寫”的辨析,“口頭”與“書寫”不宜作為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分野的標志,因為民間文學中也不乏書寫;“變異”和“寫定”的辨析,演述者在演述傳統(tǒng)中扮演的角色,往往是在“變異”與“寫定”之間穿梭,演述者的能動性與演述傳統(tǒng)之間的張力,是保證演述活動存續(xù)力的關鍵機制。
“民間文學的演述者在很多時候是社區(qū)或群體中的精英分子,他們憑借過人的天資和刻苦訓練,習得嫻熟的演述技藝。由于‘民間’這一學術概念的遮蔽作用,民間文學的演述者們往往在主流文學中成了非精英的草根群像。因此,詳加區(qū)分、辨析不同類型的民間文學演述者,有助于推進學科自覺與學科發(fā)展?!睆埗嗾f。
在討論對話環(huán)節(jié),對話人分別就引言人所提及的問題進行了交流。央吉卓瑪博士以《格薩爾》史詩演述者的內部劃分為例,闡述了同一文類演述者中“精于此道者”與一般演述者的差異。丹珍草副研究員認為,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并非對立關系,民間文學是作家文學的源泉。民間文學是奔流不息的源頭活水,所謂的“草根”恰恰是文化中最活躍的部分。毛巧暉研究員通過對“民間”概念的學術史梳理,提出當下民間文學遇到的幾個瓶頸,特別強調了“演述者”身份辨識的重要性。
高荷紅副研究員認為,“口頭”與“書寫”應該更正為“口承”與“書寫”?!翱诔小迸c“書寫”之間是按表述媒介進行劃分的,兩者既有鮮明的特質,又存在一定的模糊邊界。演述者的演述,最終要回到被民眾認為是“傳統(tǒng)”的領域中。
劉大先副研究員認為,辨析“民間文學”與“作家文學”兩個概念的分野,要將國內和國外的情況聯(lián)系起來。特別是在民間文學的講述者中,講述得好的那些人恰恰是民間文學的邊緣群體(少數(shù)者),民間文學的經典特性主要基于它的“口承性”與“變異性”。他建議,應從當下演述者的現(xiàn)實情況出發(fā),來反思新時代中國文學的文學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