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力格爾的表演形式是一人一琴,坐著說唱,沒有舞動表演。
“烏力格爾”系蒙古語,漢意為“故事”,譯為“蒙語說書”。烏力格爾是蒙古族群眾長期以來喜聞樂聽的曲藝藝術形式之一。通常主要有樂器伴奏和無伴奏兩種表演形式。蒙古族將無樂器伴奏、徒口說唱的烏力格爾稱為“雅巴干烏力格爾”,而將使用“潮爾”(馬頭琴)伴奏的烏力格爾稱為“潮仁烏力格爾”。又將使用“胡爾”(四胡)伴奏的烏力格爾稱為“胡仁烏力格爾”。此外,還有一種使用兩根木制短棒相互擊打伴奏的烏力格爾稱為“棒沁烏力格爾”。郭爾羅斯的烏力格爾民間藝人伴奏所用的樂器主要是“胡爾”。因而,蒙古族民間多稱其為 “胡仁烏力格爾”,藝人被尊稱為“胡爾沁”。
烏力格爾藝術源遠流長,是古老薩滿神詞逐步民俗化的產(chǎn)物,融匯了蒙古族史詩說唱、祝贊詞、好來寶、敘事民歌、祭祀音樂以及北方漢族曲藝等各種藝術精華而產(chǎn)生和發(fā)展。由以“潮爾”(馬頭琴)為伴奏樂器的說唱藝術“陶力”(專門說唱詩史的藝術形式)發(fā)展而來,并逐步取代了“陶力”,形成了以“胡仁”(四弦琴) 為伴奏樂器的說唱藝術。
烏力格爾的表演形式是一人一琴,坐著說唱,沒有舞動表演。民間藝人以四胡伴唱,自拉自唱,且唱腔音樂結(jié)構(gòu)為多曲體,即用多種曲調(diào)來表達不同感情,不同情緒,描述不同場面和不同人物,有一定的靈活性。
烏力格爾常用的樂器是四胡,也稱四弦琴。蒙古語叫 “胡爾”,也叫“都日奔齊和圖胡爾”,意即“有四個弦軸的琴”。 四弦琴歷史悠久,它源于我國北方奚部的奚琴。清代四弦琴又稱提琴,用于宮廷音樂番部合奏中,形制已和今日蒙古族四弦琴相同。四弦琴由琴頭、琴軸、琴桿、千斤、琴弦、琴筒、琴碼、琴弓組成。蒙古族四弦琴有高音、中音和低音3種。音質(zhì)渾厚深沉,富有草原民族音樂的特色。
郭爾羅斯烏力格爾的唱詞主要是為了敘述故事情節(jié),語言更直接,更口語化,通俗易懂,加之藝人高超的藝術技巧,使故事更加豐富多彩。在曲調(diào)上,藝人根據(jù)傳承和自己掌握的曲調(diào),講述故事時,可有一定的變化。同一曲調(diào)可用在不同的地方,同一內(nèi)容可選用不同的曲調(diào)。前郭爾羅斯烏力格爾,有自己獨有的調(diào)式、結(jié)構(gòu)、語言等。主要是由于前郭爾羅斯是一個多民族聚居區(qū),蒙古族群眾生產(chǎn)生活、風俗習慣、興趣愛好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絕大部分蒙古族群眾都能用漢語會話。藝人們?yōu)榱嗽鰪姳憩F(xiàn)力,在說唱中把一些生動有趣的漢族方言和俗語也用到烏力格爾之中,不但未形成語言障礙,而且產(chǎn)生了更加貼切、活潑的藝術效果。
資料來源:吉林省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